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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资讯!明星侵权案屡禁不止?起底流量驱使背后的乱象

著名演员张凯丽名誉侵权案一审胜诉,

被告劳某需赔偿张凯丽精神损害赔偿金、经济损失等共计30500元;

“葛优躺”侵权官司6年544起,


(资料图)

葛优几乎全胜获赔759万余元;

张杰谢娜夫妇等艺人

名誉权纠纷案胜诉消息不断

……

起底背后,

“蹭热点”、

“流量营销”、

“制作爆款”

等乱象丛生。

监管部门明确:

持续加大对网络水军、

“自媒体”乱象、

短视频沉迷等问题的治理力度,

着力破解乱象背后的深层次问题,

啃硬骨头、打攻坚战,

力争以重点突破带动整体生态优化。

资深女演员“牵涉千亿大案”?法院判了!

近日,北京星权律师事务所发布案件简讯,著名演员张凯丽起诉被告劳某网络侵权责任纠纷(名誉权)案一审胜诉,被告劳某因文章中出现针对张凯丽的不实言论及侮辱言辞,被判构成对张凯丽名誉权的侵犯,需赔偿张凯丽精神损害赔偿金、经济损失等共计30500元,并发布致歉声明。

张凯丽曾为足力健品牌代言人,足力健也因“国民妈妈”张凯丽家喻户晓。但当足力健爆出负面消息后,诸多关于前任代言人张凯丽的不实言论却在网上流传开来。

2022年1月,中国广播电视社会组织联合会演员委员会曾针对不实谣言发布声明称,个别自媒体为获取流量,炮制毫无事实依据,凭空杜撰张凯丽与足力健之间的经营和股权关系,通过“标题党”等方式误导公众,恶意诋毁,已涉及网络寻衅滋事性质。

历时一年多,该案件终于在北京互联网法院的判决书上落下定音。

北京互联网法院民事判决书显示,张凯丽作为演员,系公众人物,具有广泛知名度。“每日热点视频”的微信公众号于2022年1月发布涉案两篇文章,文章中“无底线捞金”一词系对原告的不当归因,法院认定构成对原告人格的侮辱,侵犯原告名誉权。

同时,法院表示,被告劳某作为面向社会的微信公众号的运营者,从发布的内容中获得实际收益,在转载文章时理应尽到审慎、文明的注意义务。

3月31日,《人民法院报》刊登致歉声明,劳某称自己在自媒体公众号上发表了关于张凯丽女士的诽谤和侮辱性言论,包括但不限于“牵涉千亿大案”“做假广告”等,严重侵犯了张凯丽女士的名誉权。目前已将相关文章删除,对此行为深感后悔,对张凯丽公开进行道歉。

考虑到被告愿意主动致歉的诚意及其家庭经济状况比较困难等因素,张凯丽最终免除了被告的赔偿责任。

针对该案件,许多网友都赞同张凯丽用法律武器维权的行为,并表示:“网络上的虚假信息真的很多,大家在快乐吃瓜的同时一定要有自己的独立判断,仔细甄别信息真实性”“网上打字不代表不用负责”等。

这些人也没逃过,“蹭热点”、“流量营销”等屡见不鲜→

这样的案例还有很多。近期,葛优、苏炳添、张杰谢娜夫妇等艺人起诉侵权纠纷案件屡见报端,引发网友持续关注,“蹭热点”、“流量营销”、“制作爆款”、“报道底线”等是讨论的关键所在。

“葛优躺”曾是2016年的网络热词。知名演员葛优在电视剧《我爱我家》中扮演纪春生,该角色在剧中将身体完全瘫在沙发上的放松形象被网友命名为“葛优躺”,许多新媒体账号都以此蹭热点营销,相关表情包随处可见。

南方周末报道,“葛优躺”侵权官司6年544起,葛优几乎全胜获赔759万余元。天眼查APP显示,3月20日,葛优与上海行藏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曾用名:沪江教育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网络侵权责任纠纷一审判决书公开。

法院认为,被告沪江教育未经许可发布文章使用葛优肖像图片,应当承担相应的侵权责任,原告葛优要求赔礼道歉、赔偿损失的诉讼请求于法有据。最终,法院判决上海行藏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在涉案微信公众号中向葛优赔礼道歉,并赔偿葛优经济损失2000元。

4月10日,上海市金山区人民法院向上海雅銮房产经纪公司、霍某某等送达诉状副本及开庭传票,原告方为谢娜、张杰,案由涉及名誉权纠纷。此前,张杰、谢娜被曝上海买6000万豪宅“跳单”引关注。

近日,上海雅銮房产经纪有限公司起诉上海思和资产经营管理中心的中介合同纠纷案一审败诉,法院认定张杰、谢娜购房不存在“跳单”行为,驳回上海雅銮房产经纪有限公司的全部诉讼请求。

此外,4月11日,企查查APP显示,苏炳添起诉广州网易计算机系统有限公司侵权,案件将于5月18日在广州互联网法院开庭审理,案由为网络侵权责任纠纷。

针对苏炳添起诉一事,网易有道相关人士回应,因有道乐读项目组微信公众号“东东龙官方”、“万物皆可爱哦”在2021年发布的文章《9秒95!苏炳添一骑绝尘!如果成功有另一个名字,那他一定叫做努力……》中含有未获苏炳添授权的赛场照片,苏炳添于2022年7月向广州互联网法院提起诉讼。

明星维权都难,普通人怎么办?

据新黄河客户端,北京市万商天勤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张慧律师表示:近年来,明星侵权案件还是主要集中在两类,其一是明星的肖像权侵权,具有典型性的有整形机构肖像滥用、表情包滥用、微信软文侵权等,其二是名誉权侵权,名誉指的是对人的品德、声望、才能、信用等的社会评价,如果侵权人的行为造成明星的社会评价降低,就可能构成名誉权侵权。

随着肖像权和名誉权等相关法律法规的逐步完善,维护肖像权和名誉权的观念愈发深入人心,无论个人还是组织,在权益被侵犯时积极以法律手段维护自身正当权利的案件逐渐增多。但尽管如此,媒体侵犯明星名誉权等案件仍呈现出高发态势,特别是近年来,自媒体侵权尤为突出。

针对“张凯丽名誉权维权一案”,其代理律师表示,网络并非法外之地,网友们不要随意传播未经证实的内容。当下一些网友、自媒体靠造谣辱骂明星博取流量和利益,已形成了一种不良风气。一些自媒体以热点新闻事实为主干,杜撰各种细节进行渲染;一些自媒体故意歪曲事实,抓住一些细节大做文章,制造噱头……自媒体乱象层出不穷,一个很重要的原因是造谣的成本太低,维权的成本太高。

更有网友表示,如果连明星维权都遇到困难,那普罗大众的维权难度就可想而知了。

网络并非法外之地,针对媒体侵权乱象,国家网信办有关负责人在2023年“清朗”系列专项行动新闻发布会上指出,国家网信办将持续优化治理举措、加大整治力度、提高工作成效,以专项行动为契机,集中力量整治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网络生态突出问题,做到严厉打击和引导规范并重,乱象治理与权益保护并举,更好提升网民获得感和满意度。同时,持续加大对网络水军、“自媒体”乱象、短视频沉迷等问题的治理力度,着力破解乱象背后的深层次问题,啃硬骨头、打攻坚战,力争以重点突破带动整体生态优化。

整理:王文博杨琪媛(实习)

来源:每日经济新闻、扬子晚报、封面新闻、南方周末、中国青年报等

(文章来源:经济参考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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