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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能源局:拟对能源行业失信主体实行重点关注名单管理


(资料图)

国家能源局综合司发布关于公开征求《能源行业失信主体重点关注名单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意见的通知。办法所称能源行业失信主体重点关注名单(简称重点关注名单),是指国家能源局及其派出机构依职权对接受行政处罚后信用行为被列为较重失信、严重失信的,存在未履行信用承诺等情形的,以及在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具有较严重以上不良信用记录的相关企业纳入重点关注名单进行管理。

通知指出,对被列入重点关注名单的失信主体应按照《能源行业信用信息应用清单》以及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实施相应的信用监管措施,包括列为重点监管对象,严格按标准流程办理,不予适用告知承诺制等简化程序或便利措施;实施重点监管措施,提高抽查频次和“双随机、一公开”检查抽取比例;严格审查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资格、承担财政性资金项目资格、享受政府优惠政策或便利措施的资格等。

(文章来源:证券时报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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