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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经审查发布医疗广告等 南大港医院被罚款20000元


【资料图】

近日,渤海新区黄骅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作出一则行政处罚决定。

依据行政处罚决定书,沧州市南大港医院未经有关部门审查,在大厅走廊及门诊大厅发布医疗广告,且广告内容中含有“本院比其他医疗机构服务更好、治疗水平更高”内容,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相关规定。渤海新区黄骅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对该医院作出罚款20000元的行政处罚。

来源:沧州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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