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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潮能源:大股东宁波吉彤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所持5.93%公司股份将被司法拍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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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潮能源2月17日公告,公司于2月17日收到湖北法院通知。法院已冻结被执行人宁波吉彤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所持有的公司4.02亿股股票。现法院拟依申请执行人申请并依照相关法律规定,采取网络司法拍卖方式对上述冻结股票进行变价处置。

经公司查询,宁波吉彤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持有公司股份4.02亿股,占公司总股本的5.93%。不属于公司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其所持公司股份被司法拍卖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亦不会对公司治理、持续经营产生不利影响。

(文章来源:界面新闻)

关键词: 股权投资 合伙企业 新潮能源 司法拍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