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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纳税人可通过多种渠道进行车辆购置税的申报和缴纳

从6月1日起,天津市税务系统将对本市电子税务局、“天津税务”手机APP、自助办税终端的车辆购置税申报功能进行了再次优化。全市纳税人可通过多种渠道进行车辆购置税的申报和缴纳。凡属市属单位纳税人购置车辆购置税应税车辆的,可以自行登录本单位的电子税务局申报缴纳车辆购置税;属于本市个人购置车辆购置税应税车辆的,可以使用智能手机(安卓系统),下载安装“天津税务”APP登录功能自助申报,并通过微信、支付宝、银联二维码、银联控件等进行缴税。

此外,除上述申报渠道外,纳税人或者委托代办人还可以通过车辆购置税自助办税终端,申报缴纳车辆购置税。

关键词: 天津 纳税人 购置税 申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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