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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供虚假文件、资金流入房地产领域 中诚致信被罚40万元

因资金违规流入房地产领域、向监管部门提供虚假文件等,2021年12月31日,深圳市中诚致信融资担保有限公司(下称“中诚致信”)被罚款40万元。

记者从深圳市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获悉,根据《融资担保公司监督管理条例》(国令第683号)规定,深圳市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对深圳市中诚致信融资担保有限公司向监管部门提供虚假文件案进行了调查,并于2021年12月31日依据《融资担保公司监督管理条例》第四十二条第(二)项作出处罚决定,对深圳市中诚致信融资担保有限公司处以40万元人民币罚款的行政处罚。

深圳市地方金融监管局有关负责人介绍,2021年6月,针对经营性信贷资金违规流入房地产领域等问题,该局对辖内个别融资担保公司、小额贷款公司实施了专项检查。

在对中诚致信开展现场检查期间,该局发现该公司与某小贷公司合作开展债权转让业务。为进一步核实业务情况,该局要求中诚致信提供相关业务合同、网上银行电子回执等资料,并对该小贷公司实施了延伸检查。经交叉比对两家公司提供的材料,认定中诚致信提交的《借款合同》《网上银行电子回执》等材料中有部分为虚假文件,并且其资金最终流向了房地产领域,影响国家房地产调控政策有效性。

据介绍,中诚致信与某小贷公司开展的部分“债权转让”业务实质属于法规禁止事项,其通过提供虚假材料的方式,误导监管部门,用以隐瞒其业务实质,违反了《融资担保公司监督管理条例》第四十二条的相关规定。综合考量其违法事实、违法行为性质、情节与社会危害程度,依法认定其适用于从重处罚的情形,故作出40万元人民币罚款的行政处罚决定。

上述负责人表示,近年来,地方金融业态快速发展,金融服务类型不断丰富,在服务实体经济、支持小微企业发展、推动地方经济发展等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成为传统金融行业的重要补充。但同时,部分地方金融组织也存在经营管理不规范、业务不合规等问题,潜藏一定风险隐患。

其介绍,自该局承接“7+4”地方金融业态监管职责以来,不断夯实监管基础,完善监管制度框架,加强监管信息化建设,深入推进行业监管规范,并保持监管高压态势。2020年10月,该局对深圳市天大联合融资担保有限公司作出首个行政处罚决定。今年6月,该局开展了涉房地产业务专项检查,依法对多家融资担保公司、小额贷款公司采取监管约谈、责令改正、暂停部分业务等措施,严防经营性信贷资金违规流入房地产领域。

(文章来源:南方都市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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