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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球报道:溧阳为新型农业主体解决困难


(资料图)

本报讯(张浩郏燕波) 记者昨天获悉,溧阳市为解决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实际困难,再次修改完善了农村土地经营权抵押贷款贴息政策。

溧阳市作为全省唯一实行农村土地经营权抵押贷款贴息政策的县级市,自2019年7月政策实行以来,累计为7家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890万元银行贷款提供财政支持的贴息23.87万元,进一步降低了农业融资成本。

本次政策完善主要有两点:一是调整政策实施期限,将原来从2019年7月1日至2022年6月30日的政策实施期限延长至2024年6月30日;二是调整贴息对象,原政策贴息对象主要包括经农业部门备案并在工商部门登记注册的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如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和农业社会化服务组织等,现贴息对象明确增加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及其负责人等。本次调整,解决了部分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由于银行机构审核标准造成的不能获取对公贷款,从而无法取得贷款贴息的问题。

据了解,农业经营生产因其特殊性,普遍存在“融资难、融资贵”问题。溧阳市财政部门设立专项资金,对通过依法流转取得农村土地经营权,且从事农业生产的生产型新型农业主体,以土地经营权抵押获得的贷款进行贴息,年度贷款额度限200万元以内,贴息标准以银行贷款基准利率的70%为限。在推行全面乡村振兴战略过程中,农村土地经营权抵押融资对提升农地资源利用率、拓宽农民融资渠道具有重要意义。

(文章来源:常州日报)

关键词: 土地经营权 新型农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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