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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夏等四省区建立旅居养老合作机制


【资料图】

记者2日从宁夏民政厅获悉,继与福建省签署旅居养老合作协议后,日前,宁夏民政厅又会同广东、山西、云南三省区民政厅签订旅居养老合作框架协议,建立四省区旅居养老对口合作、协同推进机制,促进养老服务业发展。

根据协议约定,四省区将建立旅居养老对口合作、协同推进和产业服务平台共享机制,每年定期开展互访交流。同时,四省区还将建立养老机构(企业)、社会组织、旅居养老基地等数据库,引导养老行业商(协)会更好开展旅居养老。

值得注意的是,四省区还将开展“互动式”异地养老服务。宁夏民政厅养老服务处处长宋亚东介绍,有别于传统的养老模式,“互动式”异地养老服务主要依托当地的旅居养老基地,通过组织老年人旅居养老,使其体验不同地区的环境、人文、历史,达到愉悦心情、开拓眼界的效果。“这种旅居养老模式能为‘银发族’提供个性化的养老服务,使其由‘养老’向‘享老’转变。”宋亚东说。

近年来,宁夏民政厅大力实施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国家战略,创建“乐龄宁夏”养老服务品牌,实施养老服务“六大行动”,做实政府购买养老服务项目,推动养老事业和养老产业协同发展步入快车道。

下一步,四省区将推动旅居养老务实合作,加大旅居养老产品研发力度,建立养老工作常态化交流机制,加强养老人力资源开发,合力组建旅居养老人才库,推动旅居养老服务品牌建设,提升旅居养老服务水平和质量。

(文章来源:中国新闻网)

关键词: 合作机制 对口合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