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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医疗保障局:进一步做好定点零售药店纳入门诊统筹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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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国家医保局2月15日消息,为更好推进职工医保门诊共济保障机制改革,不断提高人民群众医疗保障水平,切实贯彻落实好《关于建立健全职工基本医疗保险门诊共济保障机制的指导意见》和《零售药店医疗保障定点管理暂行办法》有关要求,现就进一步做好定点零售药店纳入门诊统筹管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文章来源:界面新闻)

关键词: 零售药店 医疗保障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