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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江苏监管局出台十项举措 支持江苏经济持续回升向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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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江苏监管局出台《关于进一步提升金融服务效能支持我省经济持续回升向好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聚焦经济运行关键环节、重点领域,推出优化金融服务十项具体举措,推动辖内银行保险机构切实落实江苏省委省政府“28条”,全力支持江苏经济持续回升向好。

《通知》对消费领域、重大项目、房地产和建筑业、外贸外资、科技创新、小微企业、民营经济、乡村振兴等八个领域的金融服务提出明确要求和针对性措施。《通知》指出,要积极对接各类促消费活动,跟进省、市新增重大项目融资需求,落实好降低首付比例和贷款利率政策要求,加大“新三样”出口支持,深入开展专项融资对接行动。

《通知》要求银行保险机构对吸纳就业人数多和经营尚未完全恢复的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加大支持力度,继续实现普惠型小微企业贷款增速高于各项贷款增速、贷款户数高于年初,对符合条件的小微企业积极给予续贷支持。广泛开展个体工商户、科技型企业、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等便捷通产品宣传推广,着力优化机制改善民营经济金融服务。做好涉农信贷投放,全力保障粮食和重要农产品各环节的信贷资金和保险需求,不断巩固扩大乡村振兴试点示范工作成果成效。《通知》还明确了风险防控和监督落实工作要求,保障各项举措有效落地。

截至2023年8月末,江苏银行业各项贷款余额23万亿元,同比增长14.7%,比年初增加2.3万亿元,增量创历史新高;保险业提供各类风险保障1392万亿元,同比增长143.5%。

(文章来源: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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