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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购来的二手车竟是租的?车行小哥和车主齐报警:“我们中了连环计”

“警察同志,我们两个被一个打着租赁、买卖二手车幌子的陌生人给骗了。”3月16日,张先生带着邓先生一道气急败坏的来到重庆高新区白市驿派出所报警,称遭遇诈骗,被骗金额4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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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即将结束却被对方拉黑

接警后,民警向他们详细了解事情经过。

据报警人张先生介绍,他从事二手车交易已经有三年。今年3月6日,一陌生人联系说想要转让一辆二手车,见面查看了车况后,二人达成了成交意向,并以市场价签订了“汽车转让协议”,自称“邓某”的车主将自己老婆名下的轿车以4万元的价格转让给张先生。

但因车辆处于抵押状态,张先生先行支付“邓某”一期款1.8万元,待车辆解押后,张先生收到机动车登记证原件,再向“邓某”支付尾款2.2万元。支付完1.8万元后,“邓某”也诚意满满的将车辆、机动车行驶证原件及车钥匙交给了张先生。

3月15日晚上,“邓某”通过微信将机动车登记证原件的照片发给了张先生,并承诺第二天以快递的方式邮寄到其门店。张先生核对完机动车登记证信息无误后,爽快的将2.2万元的尾款转给了对方。

3月16日早上,张先生联系邓某询问快递时间,谁知微信已被对方拉黑,电话也无人接听,张先生意识到不对劲于是立即电话联系车主,车主告诉张先生她的车子2月份被其老公租给了一汽车租赁公司,并非转让。

只是出租却被人把车卖了

原来,2月中旬,车主的老公邓先生在某平台发布了一则出租闲置汽车的视频广告。2月19日,便有一个自称是某租赁公司的工作人员联系上了邓先生,表示公司有意承租其发布的汽车。邓先生暗自庆幸自己运气不错,立即驾车前往约定的地点洽谈租赁事宜。

因第一次出租汽车,邓先生毫无经验,便在对方指导下签订了为期2个月的“汽车租赁托管合同”,对方并且一次性付清了租赁费4000元。邓先生当时只觉得对方十分豪爽,并未察觉出任何异常。

直到接到张先生的电话,得知汽车被转让,邓先生这才拿出合同,发现合同上面除了一枚公章外,并无其他任何有效信息,微信也被对方拉黑,于是才有了张先生与真正的邓先生一起来所报警求助的一幕。

张先生后悔的说:“做了3年的二手车生意,第一次遇到这种事,完全没想到骗子租了别人的车拿来倒卖,发给我的机动车登记证看起来也十分的真,上面的车辆信息又完全正确,我这才把剩余的尾款打过去,没想到完全是个连环计,把我们两个骗惨了。”

目前,该案件正在进一步侦办中。

(文章来源:上游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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