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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子皮鞋被洒咖啡起诉桃仙机场,获赔3500元

近日,法院公布一起纠纷案件的判决结果,李某的鞋子被保洁员洒上咖啡,法院判定由物业公司承担赔偿责任。


(相关资料图)

一审法院认定事实:2022年1月28日晚5时许,李某因出行在桃仙机场候机,在国内贵宾室休息期间,保洁员王某将咖啡洒到李某鞋子(李某自述为新买的gucci正品鞋子)及裤子(优衣库品牌)上。事情发生后,桃仙机场工作人员将鞋和裤子送干洗店清洗处理。李某认为,经过干洗店处理,鞋子现在的情况是两只鞋颜色一深一浅,鞋带颜色一黑一白,已经无法穿着。随后,李某再次找到桃仙机场,桃仙机场认为李某所受损失应由物业公司全部承担。现因赔偿数额李某与物业公司未能达成一致意见(现鞋子仍在物业公司保管),故李某诉讼到法院。

一审法院认为,虽然物业公司否认侵权事实,但通过李某举证及庭审查明事实,可认定物业公司工作人员将咖啡洒到李某鞋上、裤子上,物业公司作为雇主应当对雇员的职务行为承担赔偿责任。关于具体赔偿金额的确定,虽然李某提供了金额为6450元的电子发票,但考虑到折旧等因素,故确定物业公司赔偿李某3500元为宜,李某的其他主张如要求桃仙机场承担赔偿责任及赔偿精神损失费等,依据不足,不予支持。

一审法院判决:一、被告辽宁百特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后3日内赔偿原告李某财产损失3500元;二、驳回原告李某的其他诉讼请求。

物业称是机场干洗造成损失

一审宣判后,物业公司不服,提出上诉。

物业公司上诉称,并没有证据证明保洁员王某将咖啡洒到李某裤子和鞋上,李某拿的仅是自己鞋子和裤子的照片,照片中没有保洁人员,没有任何人。如果是被人洒的咖啡,正常人是不会让那个人离开现场的,即使无法阻止那人离开也会发生争执,或者是拍下对方照片以证明。被上诉人李某也没有描述其鞋子和裤子是怎么被洒的咖啡,那个人身形特征,为什么不第一时间找其赔偿。而是都离开贵宾室了,在快登机前才找到被上诉人桃仙机场服务人员,要求处理,这不符合逻辑。另外,损失的产生或扩大责任在被上诉人桃仙机场。被上诉人桃仙机场在处理此事时的方式不符合流程,收下旅客的裤子和鞋子后,被上诉人桃仙机场与所谓的责任人进行核实,也找到上诉人保洁领班进行核实,都无法确认责任。被上诉人桃仙机场就直接将鞋子和裤子送去干洗店处理,现在鞋子出现色差,发生损失,并不是上诉人造成的。

桃仙机场辩称,据李某说是保洁员清扫时碰到了桌子上的包,包倒下的时候砸翻了咖啡杯,这时距离飞机舱门关闭没有多长时间了,公司值班经理向头等舱人员要了一副拖鞋给李某,李某换下鞋和裤子,并委托其公司值班经理将鞋和裤子送到三好街的白兔洗衣店,李某说她那里有卡,报上她的姓名和电话就行,然后李某就登机了。由于当天时间比较晚,洗衣店下班,所以公司值班经理是第二天将鞋和裤子送到李某指定的洗衣店。在该起事件当中,公司没有任何过错,事发后第一时间帮助旅客顺利登机有效避免损失扩大,而且案涉保洁员是物业公司的员工,其公司与上诉人之间是服务合同关系,在侵权案件当中不存在共同侵权行为,所以在认定是保洁员责任的情况下只能由物业公司独自承担责任。

二审法院认为,首先,李某虽然没有提供物业公司的保洁员将咖啡洒到李某裤子和鞋子上的直接证据,但是,根据李某提供的微信聊天记录、照片、电话录音等证据材料,可以认定物业公司的工作人员在工作中由于其未尽到注意义务,将咖啡洒到李某鞋子和裤子上的事实存在,物业公司作为用人单位,其应当对李某的财产损失承担赔偿责任。其次,在本案事件发生后,李某找到桃仙机场值班经理进行协商,后桃仙机场协调李某与物业公司沟通解决赔偿事宜,由此也可以认定物业公司对于咖啡洒到李某裤子和鞋子上存在过错。故一审法院根据本案的实际情况及相关证据,判决物业公司赔偿李某相应财产损失并无不当,本院予以维持。

关于赔偿的数额问题。首先,李某虽然提供其购买案涉鞋的电子发票,证明其损失情况,但是一审法院考虑到物品的折旧等因素,确定物业公司赔偿李某3500元具有合理性。其次,桃仙机场虽然将案涉鞋送去干洗店处理,但是清洗后鞋子未恢复原状,桃仙机场不存在过错,故一审法院根据本案的实际情况,判决物业公司赔偿李某相应财产损失并无不当,对上诉人的该项上诉请求,本院不予支持。

2023年3月,法院判决如下:

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华商报记者 赵增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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