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促进农村消费 2022年浙江县域商业体系建设试点名单公示

深入推进县域商业体系建设是商务部促进农村消费的一项重要工作。为促进农村消费和农民增收双提升,助力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和共同富裕示范区建设,浙江加快推进以“畅流通、兴乡村、促共富”为主题的县域商业体系建设。

近日,记者从浙江省商务厅获悉,经相关县申报、专家评审、浙江省商务厅、浙江省财政厅、浙江省乡村振兴局3部门联合会审,会审结果报驻厅纪检监察组备案,并经浙江省商务厅第14次党组扩大会议审议通过,确定了2022年度浙江省县域商业体系建设试点名单(形成“15+2”试点体系,“15”指的是15个2022年度试点县,“2”指的是浙江省邮政集团和浙江省供销社所属国有企业试点),并对其进行公示,公示截止日期为5月10日。

其中,15个2022年度试点县(市、区)具体包括:湖州市吴兴区、杭州市萧山区、松阳县、长兴县、永康市、遂昌县、桐庐县、舟山市普陀区、三门县、文成县、衢州市衢江区、龙游县、乐清市、绍兴市越城区和临海市。(齐思)

关键词: 浙江省县域商业体系建设试点名单 农村消费 农民增收 县域商业体系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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