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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监会王建平:会同有关部门研究拓宽QFLP等投资私募基金的渠道


【资料图】

近期,房地产融资迎利好,不动产私募投资基金试点启动。

证监会2月20日宣布启动不动产私募投资基金试点,试点将发挥私募基金优势,推动房企降负债、降杠杆,补充流动性,优化资产负债表,促进房地产市场盘活存量。

“我们认为,不动产私募投资基金试点不仅有现实的必要性,也具备一定的特有优势。”证监会市场监管二部主任王建平2月24日表示,从实际来看,不动产私募投资基金的产品收益特征和长期机构资金的配置需求较为契合。

“我们考虑试点产品主要引入包括QFLP(合格境外有限合伙人)等外资在内的机构资金。近期,我们也在积极会同有关部门研究拓宽QFLP等机构资金投资私募基金的渠道。”他同时提到,为满足超高净值自然人投资者的资产配置要求,也允许部分自然人投资者投资不动产私募投资基金,但其出资比例和基金投资方式会受到一定限制。

在当天举办的第五届全球财富管理论坛上,王建平指出,作为资本市场支持房地应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第三支箭”的重要内容,不动产私募投资基金试点将按照试点先行、稳妥推进的原则开展。不动产私募投资基金可通过满足不动产领域合理融资需求,在发挥专业化优势的基础上,与信货、债券及其他股权融资等金融工具形成合力,多箭齐发,共同推动房地产业向新发展模式平稳过渡。

目前,房地产行业面临整体缺乏流动性,“高杠杆、高负债”的经营发展模式亟需改变等问题。近期,国家陆续出台多项政策措施支持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促进房地产行业信用修复、稳定市场预期,不动产私募投资基金试点是其中一项重要举措。

不动产私募投资基金在境外成熟市场已发展成为一个重要的投资品类,近年来,我国已有一些私募机构陆续设立投向商业地产、基础设施的私募基金并在基金业协会备案,不断探索积累不动产投资运作经验。

对于不动产私募投资基金的试点,王建平指出,不动产私募投资基金可通过满足不动产领域合理融资需求,投资存量住宅,助力做好“保交楼”“保民生”工作。同时,可以盘活经营性不动产,缓解房地产市场流动性风险;丰富资产配置选择,推动引入机构投资者和长期资金;实现优质资产与房地产企业风险隔离。

王建平指出,此次开展不动产私募投资基金试点,是证监会支持私募基金发挥功能作用的创新举措,将根据试点工作实践情况及时总结评估,不断完善试点政策和规则,会同有关部门持续优化募资、退出、税收等监管政策,为试点工作提供良好的政策环境。

(文章来源:第一财经)

关键词: 私募基金 QFL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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