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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本市场新发违法违规案件连续3年下降

2月18日,证监会通报了2021年的案件办理情况。

2021年,证监会共办理案件609起,其中办理重大案件163起,涉及财务造假、资金占用、以市值管理名义操纵市场、恶性内幕交易及中介机构未勤勉尽责等典型违法行为;同期,证监会依法向公安机关移送涉嫌犯罪案件(线索)177起,同比增长53%。

证监会表示,总体看,资本市场违法违规新发案件案发数量连续3年下降,证券市场违法多发高发势头得到初步遏制。与此同时,证券执法重点更加突出,虚假陈述、内幕交易、操纵市场、中介机构违法案件数量占比超过八成。

证监会总结称,2021年资本市场违法违规案件呈现以下五方面特征:

第一,虚假陈述案件数量保持高位,重大欺诈、造假行为时有发生。2021年证监会办理虚假陈述案件163起,其中财务造假75起,同比增长8%;向公安机关移送相关涉嫌犯罪案件32起,同比增长50%。除了违法手段演变升级,刻意利用新业态、新模式掩盖造假,部分案件涉及金额大、周期长,市场影响恶劣。此外,违法占用担保案件仍有发生,大股东通过多种方式套取公司资金。

第二,操纵市场案件团伙化、职业化特征更加明显,部分案件引发市场高度关注。2021年证监会办理操纵市场110起,同比下降26%;向公安机关移送相关犯罪41起,同比增长1.5倍。

从操纵动机看,有的操纵团伙以连续交易、虚假申报、对倒、蛊惑等多种手段,引诱市场跟风,谋取不当利益。有的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为实现高位减持、防止股价面值退市、避免质押股票爆仓等目的,通过控制信息披露内容、节奏,配合市场机构操纵自家股票。从操纵主体看,涉案主体多、链条长,形成非法利益网络。操纵团伙与上市公司内外勾结,利用资金、持股优势集中拉抬股价,牟取短期价差;股市“黑嘴”引诱中小股民高价接盘,按接货量单分取收益;配资中介为盘方提供资金支持,按照一定比例抽取利息;市场掮客收取费用后主动牵线搭桥、合谋操纵。从操纵模式看,长线“坐庄”和“快进快出”相结合,资金优势和信息优势相交互,在目标选择、资金筹备、建仓洗盘、拉升出货等环节形成相对固定的操纵模式和流程,多名操纵市场“惯犯”“累犯”被追究行政、刑事责任。

第三,内幕交易案件多发态势趋缓,但关键环节问题较为突出。2021年证监会办理内幕交易201起,案件数量连续3年下降。从案发领域看,涉及并购重组、新股发行、控制权变更等重大资本运作信息的内幕交易案件占64%,涉及业绩公告、商业合作的内幕交易案件也有发生。从案件类型看,避损型内幕交易案件连续发生。从案发主体看,法定信息知情人内幕交易、泄露内幕信息约占六成,案发比例仍然较高,查实某上市公司董事长内幕交易获利1190万元等一批典型案件。

第四,重点领域案件类型多样,证监会及时查处违法苗头问题。一是办理私募机构违法案件20起,违法行为涉及登记备案、基金销售、资金募集等环节。二是办理债券市场违法案件10起,主要表现为虚构利润欺诈发行、为取得企业债发行核准报送虚假材料等。三是办理9起老鼠仓案件,此类案件数量有所反弹,涉案主体向市场机构的后台管理和技术服务人员延伸。四是办理期货领域违法案件5起,此类案件时有发生,涉及操纵多个商品期货合约。五是办理从业人员违规买卖股票案件16起,涉案人数达90余人。

第五,中介机构违法案件上升,涉案主体覆盖多个领域。证监会全年立案调查39起,这些案件涉及会计师事务所28起,证券公司4起、资产评估机构3起,律师事务所2起、银行承销商、评级机构各1起,涵盖首次公开发行、年报审计、并购重组、债券发行、精选层转板等业务环节。证监会还首次对银行间债券市场承销银行、评级公司立案调查。其中,年报审计仍为案发集中领域,共有16家会计师事务所在20余家公司的年报审计中涉嫌未勤勉尽责。

下一步,证监会将以全面落实《关于依法从严打击证券违法活动的意见》为重点,聚焦关键领域,突出重大案件,坚持“一案双查”,切实加大违法成本,有效提升执法威慑,为资本市场改革发展稳定提供坚强法治保障。

(文章来源:上海证券报)

关键词: 案件 资本市场 新发 违法违规 证监会 下降 办理 重大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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