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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政协委员、中泰证券董事冯艺东:完善信息披露制度 提升上市公司财务信息披露标准

上海证券报记者获悉,今年全国两会,全国政协委员、中泰证券董事冯艺东提交了关于提升上市公司财务信息披露质量的提案。他认为,仅靠事后惩罚难以对违法行为形成有效震慑,应进一步完善各项监管制度,查缺补漏,从源头上杜绝违法违规的信息披露行为。

冯艺东表示,近几年来,证监会一直对资本市场违法行为保持“零容忍”态度,严厉打击上市公司财务造假、违规信息披露等证券欺诈行为。资本市场生态得到改善,投资者权益保护力度也显著提高。但由于利益驱动、会计准则导向等复杂原因,上市公司财务舞弊、违规信息披露等现象仍屡禁不止,部分上市公司伪造交易活动虚增收入、发布热点题材等行为,严重误导投资者,侵害了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对此,冯艺东提出了两方面建议:提升上市公司财务信息披露标准,完善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制度。

在提升上市公司财务信息披露标准方面,冯艺东提出了三点建议:一是在原则导向的基础上,由财政部、证监会等主管部门主导,各行业协会制定本行业上市公司财务报表解释和指引细则,根据行业发展特点,围绕收入确认、成本分摊、资产减值计提、高风险业务公允价值计量等重点领域,细化财务报告标准。二是由财政部、中注协主导,建立长效机制,充分发挥会计中介机构的独立审计作用,严格执行会计审计方面的相关规定,督促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提高上市公司信息披露质量。三是借鉴美国财务会计准则委员会的工作经验,由财政部和证监会牵头,组织成立新兴问题任务组,吸收业界和学界的专家学者参与,为上市公司财务报表中出现的各类新问题提供专家意见,弥补原则导向的不足。

在完善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制度方面,冯艺东提出:

首先,建议借鉴美国证券交易委员会发布的“平实英语”规则,由交易所牵头组织制定我国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用语规范,推动将信息披露的简明表述要求变为强制性要求,对上市公司涉嫌存在歧义、含糊等误导投资者的信息披露行为,一经查实就予以严厉惩罚。

其次,建议完善上市公司信息披露质量评价体系,实施信息披露分类评级机制,引入投资者和第三方机构参与评价,定期公布上市公司信息披露质量得分,推动上市公司接受公众监督,自觉做好信息披露工作。

最后,应进一步完善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分行业监管机制,细化上市公司差异化信息披露的规范性指导细则;进一步厘清上市公司必须披露信息的控制标准,既要防止因为信息披露过少或过于简单而失去信息披露的作用,又要防止信息披露过度导致投资者信息判断困难;做好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制度规范、基础数据、信息输出的标准化建设工作,有效减少投资者的信息成本。

(文章来源:上海证券报)

关键词: 信息披露 全国政协委员 中泰证券 公司财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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