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委员会2022年第13次审议会议结果显示,湖南天济草堂制药股份有限公司(“天济草堂”)暂缓审议。
北交所上市委要求天济草堂进一步核查收入的真实性,说明销售费用占比较高的具体原因、合理性及真实性等。
其中针对市场推广费。审议会议提出,2018年至2021年6月,发行人销售费用分别为2.23亿元、2.08亿元、1.78亿元和0.99 亿元,占各期收入比例分别为62.14%、65.04%、61.18%和 64.02%,发行人市场推广费占比处于同行业较高水平,销售费用构成主要为市场推广费和职工薪酬,市场推广费主要包括:学术推广会议、市场调研费、信息收集费、教育培训费、终端客户服务费。另外,发行人市场推广活动主要由推广服务机构进行,报告期各期内,推广服务机构为发行人提供推广服务业务占其各自所从事同类业务比例较高的15家推广服务机构中,7家已注销,且多数推广服务机构为个体工商户等小微企业,市场推广服务机构规模较小且变动较大。发行人2021年中小型临床科室会频次大幅增长,市场推广活动频次、人次较高且变动较大。
北交所上市委要求天济草堂进一步说明:2021年中小型临床科室会频次大幅增长的原因及合理性,学术推广会议等活动是否实际开展,高频次开展推广活动是否符合行业发展情况,是否在市场推广活动中给予过医务人员、医药代表或客户回扣、账外返利、礼品,是否存在商业贿赂、变相商业贿赂等不正当竞争行为,是否存在将市场推广费直接汇入无商业往来第三方账户的情形,取得市场推广费的票据形式、内容是否合法合规,发行人关于市场推广费支付的相关内部控制制度是否有效执行,发行人和相关服务推广商是否存在因商业贿赂被追责、处罚的风险,是否存在市场推广费用过高引起的法律合规风险等问题。
天眼查显示,天济草堂前身是湖南金亭医药有限公司。几经变更后,2016年9月6日,湖南天济草堂制药有限公司变更为湖南天济草堂制药股份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董事长翁小涛。
(文章来源:中国网财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