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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2023年新增建成公共充电桩超过2.1万个-天天速读


【资料图】

3月2日,广东省人民政府印发《广东省激发企业活力推动高质量发展若干政策措施》,提出优化新能源汽车充电桩(站)投资建设运营模式,出台城市停车设施建设地方标准,既有停车位安装充电设施的,免予办理规划、用地、建设许可手续,逐步实现有条件的小区和经营性停车场充电设施全覆盖。加快推进高速公路服务区等区域充电桩(站)和公路沿线充电基础设施建设,2023年新增建成公共充电桩超过2.1万个。

全面落实取消二手车限迁政策,“珠江三角洲区域内在用国五排放标准轻型汽车可以互迁”政策在2023年6月30日到期后继续执行。支持广州、深圳、东莞开展汽车整车平行进口业务。

优化二手车市场流通管理,取消对开展二手车经销的不合理限制,全面落实符合要求二手车经销企业销售旧车交易增值税由2%下调至0.5%减税政策,落实允许企业反向开具二手车销售统一发票政策。广州市、深圳市汽车销售企业购入并用于销售的二手车不占用号牌指标。

(文章来源: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网)

关键词: 公共充电桩 充电设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