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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交所对ST目药及其实际控股人和有关责任人予以纪律处分

 

3日,上交所对ST目药及其实际控股人和有关责任人予以纪律处分。

经查明,ST目药及相关人员存在以下违规行为:一、原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非经营性资金占用,二、公司为原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对外担保未及时披露亦未履行决策程序。鉴于相关违规事实和情节,根据《股票上市规则》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和监管措施实施办法》等有关规定,上交所做出如下纪律处分决定:对杭州天目山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原控股股东浙江清风原生文化有限公司,原实际控制人兼时任公司董事长赵锐勇、赵非凡,时任总经理李祖岳,时任董事兼财务总监周亚敏予以公开谴责;对时任董事兼总经理祝政、时任董事兼副总经理兼董事会秘书吴建刚予以通报批评。(记者 钟国斌)

关键词: 上交所 ST目药 实际控股人 有关责任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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