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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家金融机构因互联网贷款业务风险管理不到位等违规行为被罚

近期,北京、厦门、宁波等地多家金融机构因互联网贷款业务风险管理不到位、发放贷款不符合监管要求、不良贷款转让不合规等违法违规行为,被处以罚款或给予当事人警告处分。

7月21日,北京银保监局公布行政处罚公示信息显示,北银消费金融因互联网贷款业务风险管理有效性不足、对合作机构管理不到位,被北京银保监局处以80万元罚款。据了解,这也是银保监会明确商业银行互联网贷款存量业务过渡期延长一年后,银保监系统开具的首张互联网贷款业务罚单。

6月17日,厦门银保监局公布行政处罚公示信息显示,平安银行厦门分行因“与个别互联网公司联合发放的互联网贷款不符合监管要求”“贷前调查不尽职,向不符合条件的借款人发放住房按揭贷款”等违法违规行为,被厦门银保监局处以200万元罚款,同时3名当事人分别被给予警告。

5月30日,宁波银保监局公示,宁波鄞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因“发放互联网借户贷款,不良贷款转让不合规”,被宁波银保监局罚款60万元。

近年来,因新冠肺炎疫情和经济环境等因素,商业银行互联网贷款业务整改进程受到一定影响。银保监会于7月15日发布《关于加强商业银行互联网贷款业务管理提升金融服务质效的通知》,明确商业银行互联网贷款存量业务过渡期延长至2023年6月30日。

但过渡期延长并不意味着监管放松。银保监会有关部门负责人表示,商业银行仍存在履行贷款主体责任不到位,以及授信审批、贷款发放、资金监测等核心风控环节过度依赖合作机构等问题,与监管要求尚有一定差距,不利于业务持续发展。为此,《通知》坚持发展与规范并重,进一步细化明确了商业银行贷款管理和自主风控要求。

监管处罚力度不减,也给机构予以警示。有业内人士指出,面对监管要求,银行应切实加强对互联网贷款管理,特别是在联合贷款业务中不应做“甩手掌柜”。在涉及与合作机构开展营销获客、支付结算、信息科技等时,商业银行应加强核心风控环节管理,不能因业务合作降低管控标准。(记者 于晗)

关键词: 互联网贷款违规 金融机构 互联网贷款业务风险管理不到位 不良贷款转让不合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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