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迪威尔:一股东减持股份违规被警示

1月25日,南京迪威尔高端制造股份有限公司发布公告称,持股5%以上股东杨建民于近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江苏证监局下发的《江苏证监局关于对杨建民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2022〕7号,以下简称《警示函》)。同时,针对杨建民的违规减持行为,上交所根据相关规定也给予了监管警示。

同时,公司2月9日发布《股东减持股份计划公告》,因为自身资金需求,又有股东相继减持公司股份。

股东杨建民超额减持股份未按规定披露

根据江苏省证监局出具的《警示函》显示,截至2021年7月16日,杨建民持有迪威尔股票2175万股,占总股本的11.17%,系迪威尔持股5%以上的股东,持有的股份均系迪威尔首次公开发行前取得的股份。

2021年7月16日公司披露,杨建民计划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及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合计不超过1100万股的公司股份,在2021年8月8日至2022年2月7日通过集中竞价减持不超过330万股,在2021年7月22日至2022年1月21日通过大宗交易减持不超过770万股。

2021年8月8日至2021年12月16日,杨建民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370.4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9%;其中40.4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2%)超出减持计划中集中竞价交易减持股数,杨建民减持该部分超出减持计划数量上限的股票,未履行预先披露义务。

杨建民的上述行为违反了《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182号)第三条、第三十九条及《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证监会公告〔2017〕9号)第八条的规定。根据相关规定,江苏省证监局决定对杨建民采取出具警示函的监管措施,并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

在上交所出具的监管警示决定中,杨建民实际减持股份数量超过前期减持计划上限,对于超额减持部分,未按照规定在减持的15个交易日前披露减持计划,上交所对其进行监管警示。

因资金需求,又有股东减持

2月9日,迪威尔发布《股东减持股份计划公告》:因自身资金需求,公司股东杨建民拟在本减持计划披露的减持期间内,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及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合计不超过1168万股的公司股份,减持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不超过6%。在2022年3月4日至2022年9月3日通过集中竞价减持不超过3893340股,即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2%,且任意连续90日内减持总数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1%。在2022年2月16日至2022年8月15日通过大宗交易减持不超过7786680股,即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4%,且在任意连续90日内减持总数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2%。

因自身资金需求,公司股东陆玮拟在本减持计划披露的减持期间内,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合计不超过330万股的公司股份,减持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不超过1.7%。在2022年2月16日至2022年8月15日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不超过330万股,即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1.7%,且任意连续90日内减持总数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2%。

另外,2月7日公司发布公告称,公司股东陆卫东减持计划实施完毕,其间减持公司股份约308万股,减持股份占公司总股份为1.58%。

预计公司2021年净利润同比减少49.42%—55.65%

1月29日,迪威尔披露了2021年公司业绩预告,预计2021年度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3559万元到4059万元,与上年同期(法定披露数据)相比,将减少3966.65万元到4466.65万元,同比减少49.42%到55.65%。预计2021年度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为1622万元到2122万元,与上年同期(法定披露数据)相比,将减少4520万元到5020万元,同比减少68.05%到75.58%。

公告称,业绩变化的主要原因:一、市场方面,受各种因素影响,油气行业复苏缓慢,国际油气公司普遍缩减资本性开支,降低库存量,减少采购。公司作为国际大型油服公司装备专用件供应商,受其影响,订单减少,销售收入下降,规模效应降低,进而导致主营业务毛利率水平降低,利润减少。二、销售价格方面,受油气市场影响,价格竞争激烈,公司产品的平均销售价格较2020年同期有所下降,导致主营业务毛利率水平降低,利润减少。三、成本方面,受内外因素影响,国际大宗商品市场异动,传统能源供给不足,原材料和能源成本大幅提升,导致成本增加,利润减少。

(文章来源:南京晨报)

关键词: 股东 迪威尔 减持股份 违规 杨建民 南京迪威尔高端制造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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