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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子公司天隆纠纷未解 科华生物年报将被出具“无法表示意见”

4月20日晚间,科华生物(002022)披露2021年度业绩预告显示,2021年度,公司实现营业总收入44.69亿元,实现利润总额13.84亿元,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7.21亿元,分别比去年同期增长7.55%、2.07%和6.76%。

同时,公司发布风险提示公告称,公司控股子公司 “天隆公司”管理层违反上市公司对控股子公司管理规章制度的规定,违反天隆公司《公司章程》规定,拒绝履行天隆公司董事会做出的决议,拒绝配合立信会计师开展2021年度审计工作,拒绝提供天隆公司2021年度财务账册等重要信息,可能因此导致2021年度财务报告被立信会计师出具“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根据《深交所股票上市规则》规定,公司股票可能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

科华生物于2021年12月28日披露《重大事项公告》(公告编号:2021-110):上市公司控股子公司天隆公司总经理李明于2021年12月25日通过电子邮件向本公司董事长、总裁和财务总监发函,表示目前无法配合上市公司预审会计报表以及后续的审计工作。

科华生物认为,公司合法持有天隆公司 62%的股权,是天隆公司的控股股东。天隆公司接受本公司委托的审计机构的审计,既是其作为上市公司控股子公司的责任,也是其公司章程规定的义务。天隆公司管理层及相关责任人不应以天隆公司股东之间的争议纠纷为由来阻挠上市公司正常的审计工作。

科华生物方面表示,公司始终保有最大耐心,希望双方能够妥善解决审计分歧,确保天隆公司2021年度财务报告的审计工作以及本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的审计和信息披露工作能够按时完成。

公告披露,2022年2月18日,立信会计师给天隆公司发送了2021年报审计沟通函,明确要求天隆公司配合年报现场审计工作,并愿意协商有关审计工作的具体安排;2022年3月2日上午,立信会计师和上市公司财务总监及审计经理赴西安天隆与天隆公司总经理李明进行了当面沟通,再次要求天隆公司配合年报审计工作,但未能得到其配合;2022年4月12日,公司总裁再次督促天隆公司管理层及相关负责人须配合审计工作。并再次阐明倘若仍拒不配合年报审计工作,将承担相应法律后果。

(文章来源:证券时报)

关键词: 科华生物 无法表示意见 0020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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