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百万亿市场大事件!银行间与交易所债券市场互联互通 配套规则来了

刚刚,百万亿债券市场迎来重大消息。

1月20日,沪深交易所、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银行间市场清算所股份有限公司联合发布《银行间债券市场与交易所债券市场互联互通业务暂行办法》。

互联互通是银行间债券市场与交易所债券市场的投资者通过两个市场相关基础设施机构连接,买卖两个市场交易流通债券的机制安排。

根据《暂行办法》,交易所债券市场的机构类专业投资者和银行间债券市场成员无需双边开户和改变习惯,即可实现“一点接入”。业内人士认为,此次债券市场的互联互通在中长期内将利好债券发行人、债券投资者,并有助于推动整个债券市场的高质量发展。

投资者无需双边开户

近年来,我国债券市场发展迅速,市场规模已跃居全球第二。同时,产品序列日益完整,交易工具不断丰富。不过,由于历史原因,两个市场的联通融合长期处于较低水平,导致境内债券市场在价格发现、流动性等方面存在不足。

如今,《暂行办法》推出,成为互联互通机制的基本业务规则。其内容体现了四个原则思路:一是全面覆盖。规则条文实现了对业务范围和业务环节的全面覆盖,为机制运行提供充足的原则性依据。二是平稳实施。以求同尊异为原则,推进制度构建,通过微观设计稳妥推进机制创新。三是务求实效。着力实现管制适度和服务优化,更好发挥互联互通服务实体经济的实际效能。四是防范风险。强化对异常交易等行为的监管和打击,确保机制实现健康长远发展。

具体来看,互联互通包括“通交易所”和“通银行间”。“通交易所”是指银行间投资者通过银行间债券市场基础设施机构,投资交易所债券市场的机制安排;“通银行间”是指交易所投资者通过交易所债券市场基础设施机构,投资银行间债券市场的机制安排。

根据《暂行办法》,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与沪深证券交易所之间建立系统连接,联合为投资者提供债券交易等服务。

交易所债券市场的机构类专业投资者可以参与“通银行间”业务。银行间债券市场成员可以参与 “通交易所”业务。此外,银行间投资者可以根据银行间债券市场相关规则,通过代理人代理申报,与其他投资者达成债券交易。交易所债券市场交易参与人以外的机构类专业投资者可以通过交易所会员代理申报, 与其他投资者达成债券交易。

那么,哪些券种可以参与“互联互通”呢?据悉,互联互通的券种为银行间债券市场和交易所债券市场交易流通的债券、资产支持证券,以及两市场基础设施机构同意纳入互联互通的其他具有固定收益特征的现券产品。

因此,交易所债券市场的机构类专业投资者和银行间债券市场成员无需双边开户和改变习惯,即可实现“一点接入”,高效便捷地参与对方市场的债券现券认购及交易。

有助减少不同市场之间的债券价差

互联互通将给庞大的债券市场带来新生机。近年来,我国债券市场成交活跃,规模持续成长。据央行数据,截至2021年11月末,我国债券市场托管余额为131.7万亿元。11月,银行间债券市场现券成交22.3万亿元,日均成交10122.2亿元,同比增加49.9%,环比增加19.2%。交易所债券市场现券成交3.6万亿元,日均成交1624.7亿元,同比增加61.0%,环比增加25.8%。

国盛证券固收团队表示,推进债券市场互联互通的影响主要集中在以下方面:

首先,为交易所债券市场引入更多资金,利好公司债等品种。银行间债券市场规模要明显高于交易所债券市场。因而将二者连通,促进债券市场资金自由流动,预计将有更多的资金转向交易所市场,这将总体利好信用债。

同时,能够帮助疏通货币政策传导渠道,助力宽信用。央行货币政策主要影响银行间市场,对交易所债券市场主要是信用债的传导滞后并且效果减弱。如果能将银行间债券市场和交易所债市市场打通,将银行间债券的资金引入交易所债券市场,这将提高央行货币政策对信用债市场的影响强度,疏通货币政策传导渠道。

国泰君安分析师覃汉此前表示,中长期来看,互联互通对债市发展大有裨益。对于债券发行方,有助于形成统一市场和统一价格,定价更加合理,有助于发行人降低融资成本。对于债券投资者,直接扩大了交易所市场的参与主体,提高了证券市场的需求和活跃度。同时也降低了境内外机构投资者开户、交易、清算、结算等环节的复杂度。对于整个债券市场,提高基础设施的服务水平和效率,更易于监管,货币政策的传导和宏观调控政策的实施也更加顺畅。

“过去商业银行对债券市场的投资很大一部分是通过委外业务进行的,两个市场打通后,由于便利性提高,银行可能会更多地通过自有账户进行债券交易。但由于基金类委外产品仍具备税收政策、投资范围与投研能力等方面的优势,因此我们认为互联互通对基金类委外产品整体影响有限,但结构上可能对偏交易类的委外产品影响更大。”覃汉补充说。

全力推进技术系统开发等工作

沪深交易所表示,以《暂行办法》的发布为基础,实现互联互通的落地实施,具有重要而深远的战略意义:一是有助于便利债券跨市场发行与交易,促进资金等要素自由流动,形成统一市场和统一价格,为货币政策顺畅传导和宏观调控有效实施奠定坚实基础,并可进一步推动人民币国际化。二是有利于提升我国债券市场基础设施服务水平和效率,推动构建以客户为中心、适度竞争的债券市场基础设施服务体系,更好地服务实体经济。

据了解,两市场基础设施机构下一步将在人民银行和证监会指导下,以联合公告和《暂行办法》为基本依据,以“稳妥有序、风险可控”为总体原则,继续全力推进技术系统开发、合作协议签署等各项工作,以明确并完善业务运行具体安排,力争实现机制如期落地。

根据联合公告,在互联互通机制实现的同时,国家开发银行和政策性银行、国有商业银行、股份制商业银行、城市商业银行、在华外资银行以及境内上市的其他银行,可以选择通过互联互通机制或者以直接开户的方式参与交易所债券市场现券协议交易。因此,交易所债券市场也将针对上述银行的直接参与事宜,积极稳妥地做好各项准备工作。

(文章来源:中国证券报)

关键词: 债券市场 市场 银行间 交易所 规则 事件 消息 沪深交易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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