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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络监督是一顶 “紧箍咒”吗?

因在高铁上阻止一名老人用手机大声外放音乐,叶璇被骂“神经病”,相关视频引发关注。10月13日,当事人张先生向新京报记者回应此事,称当时感觉被针对了,他已意识到错误调小了声音,视频传上网是侵权。叶璇今日晚间回应称,其沟通一个小时无果才录视频。有律师分析称,公共场所拍摄不文明行为不涉及侵权。(新京报网)

事后张先生道歉:“是我不对,没想到被拍发上网…”。

然而对于张先生道歉,有部分网友并不买账,质疑如果该视频不被发到网上,张先生会不会道歉?近年来,关于高铁“霸座”、“逃票”、“高铁扒门”等事件屡有发生。高铁上吃气味比较大的食物、脱鞋、外放音乐等行为也常见诸报端。该类事件每次都能引起大家的热议,当事人在事后也基本会发声道歉。无疑,网络监督促使当事人道歉、纠正不良行为起到了一定的作用,但也有一些事件,随着网上舆论地发酵,脱离事件正常讨论的轨道,演变为网络暴力,对当事人造成一定的身心伤害。所以,网络监督既是一顶“紧箍咒”,能够反映一些社会不良现象,约束个人行为,起到舆论监督、促进社会风气提升的作用。但如果应用不得当,也会成为网络暴力与网络谣言诞生的“温床”。

而随着智能手机地普及,中国网民人数已经达到8.54亿人。我们的生活紧密的与网络连接起来,网络成为阅读信息、发表言论的重要媒介。一张图片、一条微博、一段视频都能引起大众的强烈关注与讨论。因此,我们在上网时,要注意约束自己的言行,遵守相应的道德与法律。对于热点新闻,发表自身看法时,要有准确的判断,避免被其他人带节奏。也不要为博人眼球,赚取点击量,罔顾事实,做谣言地制造者、传播者。作为网民,我们在享受网络提供的各种便利同时,有责任和义务去维护、塑造良好的上网环境。

同时,无论是乘车,还是在其他公共场所,我们所有人都应遵守法律和社会公德,与人方便,与己方便,待自己的不良行为被发到网上再道歉,则悔之晚矣!

作者:雷彦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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