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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改委:打造江苏沿海新能源产业集群 加快建设千万千瓦级海上风电基地

12月27日,国家发改委印发《江苏沿海地区发展规划(2021-2025年)》,对江苏沿海地区中长期产业发展做出规划。

在能源基础设施方面,发改委对该地区的油气管道、电力运输、风电光伏产业、核电等设施建设都提出了目标。展望未来,江苏沿海地区将推动油气煤等基础能源的基地与转运中心建设,重点发展风电等可再生能源,打造具有全球影响力的新能源产业基地。

发改委指出,江苏沿海要加强电源点及电力、油气输送通道规划布局,统筹建设海上风电、沿海LNG接收、煤炭中转储运和核电基地。

推进深远海风电试点示范和多种能源资源集成的海上“能源岛”建设,支持探索海上风电、光伏发电和海洋牧场融合发展;推进沿海天然气管网建设,合理规划建设沿海电网过江通道和天然气过江通道,打通长江北翼绿色能源和天然气输送管道。

发改委介绍,绿色能源基地建设的重点有:加快建设近海千万千瓦级海上风电基地,规划研究深远海千万千瓦级海上风电基地;实施丰海、通海500千伏输变电工程等重点项目,同步规划千万千瓦级海上风电基地配套调峰电源和南通—苏州过江通道工程;建设中俄东线南段、连云港—仪征原油管道和连云港—徐州成品油管道,完善江苏省内油气管网布局。

推进连云港,盐城滨海、射阳、大丰等煤炭中转储备基地建设;有序推进沿海LNG接收站建设,提高沿海LNG接收站接卸储备能力;在确保绝对安全的前提下,有序推进田湾核电续建项目建设,稳妥推进核能供热;建设连云港抽水蓄能电站。

发改委提出,要在江苏沿海打造新能源产业集群:推进风电全产业链布局和光伏产业集群化发展,建设盐城国家级海上风电检验中心,打造具有全球影响力的新能源产业基地。加快突破光伏产业关键技术,实现产业链自主可控;研究风电制氢储能,推广新能源应用,建设新能源应用示范城市。

在海洋新兴产业方面,发改委提出江苏沿海要发展新型海洋工程装备,加快培育新型海洋工程装备制造业集群,发展海洋矿产、油气、海洋生物资源利用装备以及海洋信息装备等海洋工程装备制造业,提升海洋工程装备制造企业总承包能力,做强自主品牌。

江苏沿海地区包括连云港、盐城、南通三市所辖全部行政区域,陆域面积3.59万平方公里,海域面积3.75万平方公里,2020年常住人口1903.6万。

发改委在规划中指出,新发展规划的提出有利于提升长三角区域整体实力,有利于完善海洋强国的整体布局等。支持江苏沿海地区积极探索临海、近海环境保护和生态修复经验,发挥可再生能源优势和海洋降碳固碳功能作用,建设东部沿海地区重要的生态屏障、可再生能源基地和蓝色碳汇功能区,有利于推动长三角地区如期实现碳达峰碳中和目标。

(文章来源:21财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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