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首页 >资讯 > 观察 >

赣州多举措宣传《江西省水路交通条例》

本报讯 (记者廖福玲实习生吕微通讯员肖金水)3月1日,我省首部水路交通综合性地方性法规——《江西省水路交通条例》正式施行。我市交通运输部门多措并举,积极开展《江西省水路交通条例》宣传贯彻工作,确保条例顺利实施。

《江西省水路交通条例》分为八章共六十四条,对全省航道和港口的规划、建设、养护、保护,港口与水路运输经营,水上交通安全及监管等方面作了具体规定,为破解全省水路交通发展难题、推动全省综合交通运输体系建设、落实省委省政府交通强省战略部署提供了坚实法律保障。

我市交通运输部门通过悬挂横幅、张贴标语、发放宣传册和宣传单及在部门微信公众号推送、网站解读条例等方式,并组织形式多样的宣贯活动,增强水路交通行业从业者和管理、执法人员法治意识,引导公众保护和合理利用水运资源,维护水路交通秩序,保障水路交通安全畅通。特别是全市交通运输执法机构以“每周一训”为契机,组织召开专题学习会,对《江西省水路交通条例》进行了详细的学习与解读,并出动宣传人员1000余人次、派发宣传活页5000余份,让条例真正进机关、进乡镇、进企业、到船上,营造了良好的宣贯氛围。

(文章来源:赣南日报)

关键词: 江西省水路交通条例

图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