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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国信:拟使用自有资金增持江苏新能 打造综合能源服务平台

4月25日,江苏国信(002608)发布关于开展证券投资暨关联交易公告。公告指出,公司拟使用不低于人民币2.5亿元且不超过人民币5亿元的自有资金,进行证券投资购入江苏省新能源开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苏新能”)股票。目前,该议案已通过董事会审议。

根据公告,公司将于2022年12月31日前完成江苏新能股票购入,并在实施期间及完成之日起6个月内不减持上述增持股份。

业内人士分析称,江苏国信与江苏新能均系江苏省国信集团旗下的能源上市公司。此次江苏国信增持江苏新能的股票,应是基于对其内在价值的认可,不仅有利于其转型发展,还有利于促进同一控股股东旗下上市公司之间的协同发展。

资料显示,2021年,江苏国信在深耕传统能源的同时,全力参与发展新能源,加大绿色能源比重,参股昊扬新能和朔州新能,实现新能源项目零的突破。同时,公司积极响应国家和江苏省能源发展战略,致力于成为综合能源服务供应商。

江苏新能主要从事风力发电、光伏发电、生物质发电等新能源发电业务的投资、建设、运营。2021年江苏新能实现营业收入、扣非归母净利润分别为18.57亿元、2.99亿元,分别同比增长20.04%和103.82%。

江苏国信表示,此次增持计划有利于公司打造综合能源服务平台,在能源板块做优做强火电主业的同时,适当增加新能源业务股权投资,既有利于公司总体规划发展,又能提高资金使用效率,为公司和股东创造更好的收益。(CIS)

(文章来源:证券时报网)

关键词: 江苏国信 自有资金 江苏新能 能源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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