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助中小企业高质量发展 天津政府采购合同约七成授予“小微”

记者从市财政局获悉,本市财政部门多措并举,着力发挥政府采购政策功能,助力中小企业高质量发展。2021年,全市政府采购合同授予中小微企业268.5亿元,占全市采购规模的72.7%;其中合同授予小微企业185亿元,占合同授予中小微企业总额68.9%。

据了解,市财政部门细化扶持措施,会同市工信局联合制定了本市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中小企业的具体措施,明确了预算份额预留、评审价格优惠、降低交易成本等9条扶持措施及相应的保障措施,着重提高采购份额预留比例,明确优惠上限执行情形,鼓励免收或降低比例收取保证金、推行预付款保函、加快付款进度等。同时深化督促指导,强化政府采购预算审核,督促采购人做好预算份额预留,对政策落实中存在的问题,及时予以解决和纠正,提高政策落实的精准度和有效性。此外,还强化信息公开,主动接受社会监督,专门印发通知,要求市、区两级主管预算单位按照有关要求,于3月31日前通过天津市政府采购网公开上一年度面向中小企业预留份额和采购执行情况。目前,全市989家主管预算单位(市级136家、区级853家)按要求公告了政策执行情况,晒出了本市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账单”。(记者 马明)

关键词: 政府采购政策功能 政府采购合同 中小微企业 采购规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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