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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通报4批次不符合规定药品 振东制药子公司登榜

11月1日,陕西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发布陕西省药品质量公告(2021第3期,总第25期)。陕西省药品监督管理局组织全省各级药品监管部门开展药品抽检。现将抽检发现的不符合规定4批次药品予以公告,不符合规定项目主要为性状、含量测定、浸出物等。对本次抽检结果不符合规定药品涉及的相关单位,相关市(县、区)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已采取了必要的控制措施,正在依据有关法律法规进行查处。

其中,标示由山西振东道地药材开发有限公司生产的远志检查显示【含量测定】项目不符合规定。生产批号为20191101,检品来源为陕西三木医药有限公司,检验依据为《中国药典》2015年版一部,检验机构为咸阳市食品药品检验检测中心。

山西振东道地药材开发有限公司第一大股东为山西振东制药股份有限公司(简称“振东制药”,300158.SZ),持股比例为60%。振东制药财报显示,山西振东道地药材开发有限公司为振东制药旗下中药材子公司。

振东制药官网显示,振东健康产业集团的前身是创立于1993年的振东实业集团有限公司,目前在“中西制药、保健食品、家护用品、文化旅游、农业科技开发”等大健康领域聚焦发展,拥有32家子公司,6000余名员工。是中药材通过GAP、药品、保健食品通过GMP和食品通过SC认证的健康产业集团。

(文章来源:中国经济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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