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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部门明确北京证券交易所税收政策适用有关问题

△图片来源:财政部官网截图

今天(14日),为支持进一步深化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改革,将精选层变更设立为北京证券交易所,按照平稳转换、有效衔接的原则,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明确了北交所税收政策适用问题:

新三板精选层公司转为北交所上市公司,以及创新层挂牌公司通过公开发行股票进入北交所上市后,投资北交所上市公司涉及的个人所得税、印花税相关政策,暂按照现行新三板适用的税收规定执行。涉及企业所得税、增值税相关政策,按企业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36号)及有关规定执行。

(文章来源:央视新闻客户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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