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首页 >聚焦 >

有房有店还众筹?“水滴”折射的龌龊,拿了多少就得全吐出来

11月6日,全国首例网络个人大病求助纠纷案在北京市朝阳区法院宣判,网络筹款发起人莫某因隐瞒名下财产和其他社会救助,违反约定用途,将筹集款项挪作他用,构成违约,被判返还北京水滴互保科技有限公司全部捐赠15.3万余元及利息。法院同时向民政部、水滴筹公司发出司法建议,建议推进相关立法、加强行业自律,建立网络筹集资金分账管理及公示、第三方托管监督、医疗机构资金双向流转等制度。

有房有店还众筹15万,妻子举报“筹款基本没用”

28岁的莫某与许某系夫妻。2017年9月,二人喜得一子。因儿子出生后身患威斯科特-奥尔德里奇综合征,2018年4月15日,莫某在水滴筹平台发起了筹款目标为40万元的个人大病筹款项目,最终筹集款项15.3万余元,捐款次数6086次。

2018年7月23日,莫某之子不幸死亡。7月27日,也就是莫某之子去世后的第5天,妻子许某向水滴筹公司举报称,“筹款在住院用掉5.3万元,其中3.15万元是之前社保报销的钱付款的,医院里有个2万元基金那时候也到账了,所以水滴筹的钱基本没用……孩子父亲是拆迁户,家里有房,还有店面,并不存在需要借钱的情况……”

8月27日,水滴筹公司正式向莫某发送律师函,要求其在8月31日前返还全部筹集款项。莫某收到律师函后并未返还。水滴筹公司提起诉讼,要求莫某返还筹集款项。

隐瞒财产和救助,法院认定被告违约判返还

法院查明,莫某之子总计花费医疗费35.5万余元,其中医保报销后个人支付部分为17.7万余元。莫某除在水滴筹平台筹得的款项外,还在爱佑慈善基金会、上海市未成年人罕见病防治基金会、浙江省嘉兴市南湖区民政局筹集救助款总计8.8万余元。

莫某儿子病逝后,在医院账户内的3万元救助款结余被相关救助机构收回,故莫某通过其他社会救助渠道实际获得的救助款达5.8万余元,且前两项救助款均发生在通过水滴筹平台筹款前,但莫某在筹款时并未披露相关情况。

最终,法院判莫某全额返还水滴筹公司15.3万余元,并支付相应利息。

热门资讯

图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