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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级经开区综合发展水平考核评价办法公布 稳住外贸外资基本盘

商务部日前发布《国家级经济技术开发区综合发展水平考核评价办法(2021年版)》(简称《办法》)。《办法》进一步强化发展开放型经济的定位和导向,旨在引导国家级经济技术开发区(简称“国家级经开区”)为稳住外贸外资基本盘发挥更大作用,为服务构建新发展格局作出更大贡献。

“对外开放”一级指标包括实际使用外资金额、进出口总额以及相关占比、增速等7项二级指标,赋予30%权重,主要评价利用外资、对外贸易等方面情况,引导国家级经开区大力发展开放型经济。

“科技创新”一级指标包括企业研究与试验发展经费投入强度、省级及以上研发机构数量、高新技术企业数量等6项二级指标,赋予15%权重,主要评价科技平台、科研能力等方面情况,引导国家级经开区增强科技创新驱动能力,积极打造科技创新平台。

“绿色发展”一级指标包括园区二氧化碳排放量增长率等5项二级指标,赋予15%权重,主要评价单位工业增加值能耗、二氧化碳排放、水耗、固废利用等方面情况,引导国家级经开区绿色低碳发展,减少温室气体和污染物排放。

商务部外资司司长宗长青表示,与2016年相比,2020年国家级经开区地区生产总值、进出口总额和利用外资金额,分别增长40%、36%和23%。如何更好地激发国家级经开区活力?

商务部外资司副司长朱冰表示,在升级方面,严格掌握标准,坚持质量第一。一方面,由省级人民政府按照考核评价指标,组织对辖区内省级开发区考核,在排名靠前的省级开发区中,选择经济基础好、增长潜力大、发展规划完备的,向国务院报送升级申请;另一方面,由商务部依据考核评价办法,对各省择优推荐的省级开发区组织全国集中考核排名,提出升级建议名单,并会同有关部门启动升级办理程序。

在退出方面,加大降级力度,强化倒逼机制。一是连续三年内有两次进入本地区(按东部地区、中部地区、西部地区划分)国家级经开区最后5名的纳入降级备选名单,商务部根据两次考核评价平均得分情况分地区研提降级建议名单,报国务院批准后退出国家级经开区序列;二是自退出国家级经开区序列决定公布起两年内,相关省(区、市)原则上不得推荐省级开发区升级;三是被退出国家级经开区序列的开发区整改后再次申请升级,与其他省级开发区新升级执行相同要求和程序。

宗长青表示,《办法》充分体现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推动高质量发展导向,突出国家级经开区开放平台特色。(郑巧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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