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郑警方侦破系列盗窃案件
9月25日上午,新郑警方在龙湖镇锦艺城门口向20余名受害人发放了最近被盗的电动三轮车,这是警方侦破案件的一部分战果。近日,新郑市公安局刑侦四中队连续抓获盗窃电动三轮车等系列盗窃销赃案件犯罪嫌疑人30多人,为群众挽回经济损失达20余万元。
新郑市公安局刑侦四中队驻守龙湖镇,与龙湖派出所联手采取灵活机动的方式,打防结合,取得良好社会效果。
8月25日傍晚,在龙湖镇沙窝里社区一处民房内,刑侦四中队指导员带领便衣民警盯着居民楼前的几辆电动三轮车。凭借多年的刑侦经验判断3天前盗窃电动三轮车的“耗子”(给盗窃嫌疑人起的绰号)还会来。
果然,大约40分钟后,两名男子骑着一辆电动自行车遛了一圈,观察停放的三轮车是否上锁。看到这种情况后,刘晨光立即用电台呼叫龙湖特警队2组警力等待支援。
一名男子下车观察四周无人后,随即掏出随身携带的作案工具撬开电动三轮车点火开关,上车骑着出了小区大门。没想到,二人一前一后出门不到一百米,就被赶来增援的特警队员拦住去路。
经突审,张志、刘勇(化名)均为河北省文安县人,25岁,曾因盗窃被警方多次打击处理。今年8月初流窜至新郑市龙湖镇,又一次伸出罪恶之手,多次盗窃电动三轮车。
为了逃避公安机关的打击,刘勇竟然把盗窃的赃物用物流邮寄到文安县老家,让其岳父马某帮助出售销赃。在得知女婿的事情败露后,年逾六旬的马某携带赃物从河北赶来投案自首,争取宽大处理。
无独有偶,另一个盗窃团伙李某把盗窃来的电动三轮车运到周口郸城老家让其姑父林某帮助销赃。刑侦四中队中队长路展带领民警赶到郸城将林某人赃俱获,与其侄李某一起进了看守所。
9月23日傍晚,在新郑市郭店镇南街一处销售电动车门店内,民警将涉嫌多次销赃的犯罪嫌疑人王某抓获。据其交代,短短两个月来,就假借销售电动车为掩护,低价收购电动三轮赃车5辆。
自活动开展以来,新郑市公安局刑侦四中队连续侦破多起系列盗窃案件,抓获张志、刘勇等33名犯罪嫌疑人,打掉4个犯罪团伙(盗窃电动车团伙2个、扒窃团伙1个、抢劫团伙1个),追缴电动车50余辆、电脑4部、现金1.5万余元、手机21部、无人机1架、单反相机1部、银行卡若干张,涉案价值30余万元,侦破案件100余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