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乘客在一个自然年内被查实三次逃票行为 将被纳入征信

5月25日深圳地铁联合市公安局公交分局、地铁运营管理办公室、地铁义工共同开展2021年度二季度票务稽查联合整治行动。25日起,联合票务稽查组将连续4天在1、3、5号线的72个地铁车站进行票务稽查。

据介绍,在本次稽查活动中,由稽查员、站务人员、运管办队员、民警、义工组成的联合稽查组将连续4天于客流高峰时段,在1、3、5号线的72个车站开展联合行动,对尾随他人进站的人群或用优惠卡刷专用闸机出站人群进行稽查。当日的稽查行动还覆盖了深大、草埔、黄贝岭等客流大站。

据深圳地铁集团介绍,被稽查的逃票人员需填写《违规逃票乘客个人信息登记表》,并根据《深圳市城市轨道交通运营管理办法》中第二十八条规定:“无票、持无效车票、持伪造或者变造的优惠乘车证件及冒用他人优惠乘车证件乘车的,由运营单位按照出闸站线网单程最高票价补收票款,并按照应补票款的10倍加收票款”处理。

需值得注意的是,如果乘客在一个自然年内被查实三次逃票行为,深圳地铁会将其逃票行为函告公共征信机构,录入其个人信用信息系统,最终给该乘客日后的工作生活带来负面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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