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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结算与上交所制定并发布沪市《B转H业务实施细则》

中国结算与上交所近日制定并发布沪市《B转H业务实施细则》,并于发布之日起施行。

去年以来,沪市B股上市公司华新水泥、老凤祥等拟将B股转换为H股并在港交所上市交易。《细则》积极回应市场需求,为沪市公司办理B转H相关业务提供操作指引。

资产安全方面,境内投资者应通过股东大会,授权上市公司委托中国结算作为香港结算的结算参与人托管其B转H股份,并授权上市公司选择一家香港证券公司作为在香港联交所卖出股份的经纪商。投资者持有的H股存管在以中国结算名义在香港结算开立的证券账户中,并以香港结算代理人的名义登记于发行人的股东名册,上述集中存管和名义持有的安排可以有效保障投资者的资产安全。

转换实施方面,允许在境内交易的投资者通过原沪市B股账户卖出转换后的H股,并继续使用美元进行结算。

决策及审批方面,B转H方案除需B股公司履行必要的内部决策程序之外,还须履行中国证监会和港交所有关程序方可实施。

截至目前,深市已有3家B股公司完成B转H方案的实施,沪市有2家提出B转H意向。B股公司需结合自身实际情况和发展需求,决定是否启动B转H相关程序。(记者 钟国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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